|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作考核工作规范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确定调整一次。 1、行为考核标准: A、执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B、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C、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D、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E、其它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 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二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管理层为20%的月工资,市场部为20%的月工资,北京办事处为20%的月工资,其他部门为15%的月工资。其中: 
 
|      员工 工资挂钩 | 管理层 | 市场部 | 北京办事处 | 其他部门 |  
| 业绩考核额度 | 20% | 15%   | 15% | 7.5% |  
| 行为考核额度 | 0 | 5% | 5% | 7.5% |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方法: 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额度:A;不同部门的行为考核额度:B; 当月业绩考核指标:C;当月公司营业收入:x; 当月员工行为考核的分数:y; 当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z z=A*(x/C)+B*y 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市场部、北京办事处为当月工资的80%~140%,管理层、其他部门为当月工资的85%~120%。 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四、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行政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部门员工的行为考核由部门经理会同业务副总经理进行,部门正副经理的行为考核由管理层进行。 五、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财务行政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