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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
作者:hzm0932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445 更新时间:2011-05-24 

创富学校2011年上半年答辩安排表.xls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2011年上半年参加一/二级鉴定的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审。我市综合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二级) 
  二、评审方式: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2011年5月28日8:30-16:30。
  四、答辩地点: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宏智楼
地址:江北区金源路(君豪大酒店对面)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朱林: 023-67622369 覃敏:023-67622299
  六、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详细安排见《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附件2),超过安排时间未到答辩现场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全国统考答辩程序及要求 
   2.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
全国统考答辩程序及要求
    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考答辩工作的监督、协调。
    2.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4.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5.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6.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为合格。
    7.企业培训师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平均得分≥60分为合格。

创富学校2011年上半年答辩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