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安排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要求,2012年下半年参加一、二级鉴定的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审。我市综合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综合评审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     二、评审方式: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2012年11月25日8:30-16:30。     四、答辩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一、二教楼(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在一教楼;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二教楼)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五、联系人及电话杨  铖: 023-67622382    13668082082
 马  茜: 023-67622387    15923548126
     六、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详细安排见《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附件2),超过安排时间未到答辩现场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2.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须知
 3.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 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考综合评审工作的监督、协调。 二、综合评审方式为论文答辩。 三、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四、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五、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六、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七、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为合格。八、企业培训师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平均得分≥60分为合格。
 附件:2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 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答辩教室后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相关证件。 二、考生在指定区域内候考,须关闭通讯工具的提示铃声。不得在教室内交谈、随意走动。 三、考生接到开始的指令后,应站在指定位置进行答辩。在陈述和回答时均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所在学校(院、系)、指导老师姓名、工作单位具体部门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等,否则视同作弊。 四、考生在收到答辩评审委员发出的结束提示后,应立即整理个人物品,安静地离开答辩教室。不得在附近逗留、喧哗。 五、考生如未在安排时间段内到达答辩教室,其答辩次序自动被调整至本组答辩顺序号最末一位。如在本组答辩时间结束后十分钟内未到考场,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答辩。 六、考生如发现答辩现场有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可现场向市职鉴中心工作人员反映,以维护全国统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附件: 3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址 http://www.cqosta.org.cn/index.php?c=indexs&m=selectcontent&con_id=1696&id=11&fid=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