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疗法又称满灌疗法,是暴露疗法之一。暴露疗法是用来治疗恐惧和其他负性情绪反应的一类行为治疗方法,它是通过细心地控制环境,引导求助者进人有助于问题解决的那些情境,卜。冲击方法是让求助者持续一段时间暴露在现实的或想象的唤起焦虑的刺激情境中正如所有暴露疗法所具有的特征一样,尽管求助者在暴露过程中会产生焦虑,但是造成创伤的恐惧的结果并不会发生:
现实冲击疗法是指持续一段时间暴露在现实的恐惧刺激中而不采取任何缓解焦虑的行为,让焦虑自行降低,是一种被动的放松过程。一般来说,高恐惧的求助者倾向于通过采取一些不适应的行为来控制他们的焦虑。在冲击疗法中,不允许求助者采取不适应的行为去应对唤起焦虑的情境。在现实冲击疗法中焦虑可以得到迅速减轻。想象冲击疗法基于相似的原理并遵循相同的程序,不同之处是暴露在想象的恐惧之中而不是现实生活中。想象冲击疗法优于现实冲击疗法的一点是,它对能被治疗的产生焦虑情境的性质无限制。对实际创伤事件现实暴露(飞机失事、强奸、火灾、水灾)通常是不可能的或者在伦理上和实际上是不合适的。想象冲击疗法可以用一种对求助者不会带来消极后果的方式再现创伤情境。例如,飞机失事的幸存者可能会承受一系列逐渐削弱的症状。他们可能会产生关于灾难的梦魔和回忆,他们可能避免乘飞机旅行或者对任何一种旅行方式产生焦虑,并且很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痛苦的症状,例如内疚、焦虑、抑郁。
冲击疗法可以很有成效地治疗一些恐惧症,比如广场恐惧症、飞行恐惧、乘地铁和坐火车恐惧、乘电动扶梯或电梯恐惧以及对特定动物的恐惧性反应,经常被用来治疗一些与焦虑有关的障碍、强迫性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一)筛选确定治疗对象
冲击疗法是一种较为剧烈的治疗方法,应做详细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如心电图、脑电图等。必须排除以下情况:一是严重心血竹病,如高l 爪压、冠心病、心瓣膜病等。二是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瘤、癫痫、脑血管病等。只是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哮喘等。四是内分泌疾患,如甲状腺疾病等。五是老人、儿童、孕妇及各种原因所致的身体虚弱者。六是各种精神病性障碍。
(二)签订治疗协议
仔细地向求助者介绍治疗的原理、过程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对求助者在治疗中可能承受的痛苦不能隐瞒和淡化,同时也告之疗效之迅速可能是其他任何心理治疗所不及的。如有成功的先例,请来现身说法是最好不过的。当求助者及其亲属经慎重考虑下定决心接受治疗之后,可拟定如下协约:
冲击疗法治疗协约
1 .咨询师已反复讲解了冲击疗法的原理、过程及其效果,求助者和家属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冲击疗法。
2 ,咨询过程中求助者将受到强烈的精神冲击,经历不快甚至是超乎寻常的痛苦体验。为了确保治疗顺利完成,必要时咨询师可以强行执行治疗计划。这些治疗计划,包括所有细节应该都是经求助者及家属事前明确认可的。
3 .咨询师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治疗全过程负责,对求助者求治的最终目的负责。
4 .如求助者及家属在治疗的任何阶段执意要求停止治疗,治疗均应立即终止。
求助者(签字)
家属(签字)
咨询师(签字)
年 月 日
(三)治疗准备工作
首先确定刺激物。它应该是求助者最害怕和最忌讳的事物,因为这种事物是引发症状的根源。比如有的求助者怕狗,一见到狗就惊慌失措,担心患狂犬病而惶惶不可终日,那么就可以确定狗是导致他症状发生的刺激物。有时刺激物不止一种,那么就择一种在求助者看来是最可怕的事物。根据刺激物的性质再决定治疗的场地。如果刺激物是具体的、无害的而且可以带到室内来的,最好在治疗室内进行。比如对利器恐对灯光恐惧症求助者,进行治疗时则可在室内安放炫目的白炽灯多盏。治疗室不宜太大,应布置简单,一目了然,除了着意安排的刺激物外别无其他。求助者处于任何一种方位都可以感觉到刺激物的存在,没有可以回避的栖身之地。房门原则上由咨询师把持,求助者无法随意地夺路而逃。
有时刺激物并非某种具体的物件,它可能是一种气氛、一个特定的环境。这时治疗应在某一个特定的现场进行。比如一位恐癌症求助者的治疗是安排在肿瘤医院的候诊室进行的。
为了防止意外,应准备安定、心得安、‘肾上腺素等应急药品若干。
(四)实施冲击治疗
求助者接受治疗前应正常进食、饮水,最好排空大小便。穿戴宜简单、宽松。有条件的可在治疗中同步进行血压和心电的监测。求助者随咨询师进人治疗室,在指定位置坐下。然后咨询师迅速、猛烈地向求助者呈现刺激物。求助者受惊后可能惊叫、失态,咨询师不必顾及,应持续不断地呈现刺激物。如求助者有闭眼、塞耳或面壁等回避行为时,应进行劝说并予以制止。治疗过程中大多数求助者都可能出现气促、心悸、出汗、四肢震颤、头昏目眩等情况,应严密观察。除非情况严重,或血压和心电的监测指标显出异常情况,治疗应继续进行。如果求助者提出中止治疗,甚至由于激怒而出言不逊,咨询师应保持高度理智与冷静,酌情处理。如果求助者的一般情况很好,病史较长,原来求治要求十分迫切,应激反应不是十分强烈的话,咨询师可以给予鼓励、规劝或者是漠视。特别是在求助者的应激反应高峰期之后,成功近在眼前,一定要说服甚至使用适当的强制手段让求助者完成治疗。因为此时退却,将前功尽弃。每次治疗时间应根据求助者应激反应的情况而定。其情绪反应要求超过求助者以往任何一次焦虑紧张的程度,力求达到极限,其生理反应要求出现明显的植物神经功能变化。所谓极限,以情绪的逆转为其标志。如见求助者的情绪反应和生理反应已过高潮,逐渐减轻的话,则表明已基本达到这次治疗的要求,再呈现5~10 分钟的刺激物,求助者将显得精疲力竭,对刺激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此时便可停止呈现刺激物,让求助者休息、,通常一次治疗要持续30~60 分钟。
在现场实施冲击疗法时,因客观条件不好控制、调度,难度更大,更要求事前做好求助者的疏导工作,得到求助者的配合。现场治疗更具有真实性、自然性,这是它的独到之处:
冲击疗法一般实施2~4 次,l日1 次或间日1 次。少数求助者只需治疗1 次即可痊愈。如咨询过程中求助者未出现应激反应由强到弱的逆转趋势,原因之一是刺激物的刺激强度不够,应设法增强刺激效果;另一个原因是,该求助者不适合冲击疗法,应停止冲击治疗,改用其他治疗方法。
(五)基本原理
冲击疗法的产生,基于下面的动物实验:当实验场所发出恐怖性声、光或电击刺激时,实验动物惊恐万状,四处乱窜,想逃离现场。如果没有出路,它只得被迫无奈地呆在现场里,承受极其痛苦的刺激当刺激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可见动物的恐惧反应逐渐减轻,甚至最终消失。这一实验表明,所谓放松、所谓交互抑制似乎并不重要,只要持久地让求助者暴露在刺激因素面前,惊恐反应终究将自行耗尽(exhaust itself )。
有人认为冲击疗法是系统脱敏疗法的简化形式,实际上两者有诸多的不同。从治疗程序上来看,冲击疗法程序简洁,没有繁琐的刺激定量和焦虑等级设计,而且不需要全身松弛这一训练过程。从原理上来看,系统脱敏疗法是每次设法引起一点微弱的焦虑,然后用全身松弛的办法去拮抗它,即所谓交互抑制,因而总把“危害”最小的刺激物首先呈现。而冲击疗法则是尽可能迅猛地引起求助者极强烈的焦虑或者恐惧反应,并且对这种强烈而痛苦的情绪不给以任何强化(哪怕是同情的眼光也不给一点), 任其自然,最后迫使导致强烈情绪反应的内部动因逐渐减弱乃至消失,情绪反应自行减轻乃至消除,即所谓消退性抑制。所以冲击疗法总是把危害最大的刺激放在第一位。最先撰文报告使用这种方法治疗求助者的是一位叫Crafts 的内科咨询师。他在1938 年出版的《心理学最新实验》一书中报告了他的一个成功案例。说一位年轻妇女,不敢驾驶和乘坐汽车,尤其是恐惧汽车通过隧道和桥梁。Crafts 将她强行安置在汽车后座上,将车从求助者的家一直驶到这位大夫在纽约的诊所,沿途桥梁接二连三,还要穿越长长的Holland 大隧道。途中求助者极度惊恐,不断呕吐、战栗、叫喊。行驶80 公里后,以上反应减弱。返回途中,她几乎没有上述各种反应。她驾、乘汽车的恐惧已经永远消失了。Crafts 治好了这位求助者,但他不知给这种治疗方法以一个什么样的名称。
20 世纪60 年代初,行为治疗家Malleson 、London 以及Slampft 等人进行了一些临床实验,并将这种治疗方法命名为“冲击疗法”。
尽管冲击疗法曾有一些成功的报道,但它还是受到了不少批评,因为它可能引起求助者无法承受的焦虑而导致恐惧反应加剧。为了教会小孩游泳,父母将乱踢乱叫、怕水至极的孩子从岸上一下子扔到河里,这是生活中的冲击疗法。有的小孩经一番挣扎,喝几口水,然后不再怕水并学会了游泳;但有的小孩却会变得比从前更惧怕水,甚至对本是一片好意的父母也都惧怕起来。显而易见,应该对使用冲击疗法时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周全的考虑和有效的控制,这样才不致担受很大的风险。咨询师的一个对照研究发现,冲击疗法治疗社交恐惧症时的疗效与系统脱敏疗法相近。其优点是方法简单,疗程短,收效快。缺点是冲击疗法完全无视求助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求助者痛苦大,实施难,可能欲速则不达。因此,咨询师认为此法不宜滥用。正如沃尔普所建议的,冲击疗法应该是在任何一种其他的办法都失败之后才考虑采用的方法。
(六)咨询案例
求助者,女,28 岁,医师,因害怕花圈求治。体检未见明显异常。经认真协商达成实施冲击疗法的协议。
在一间狭小的治疗室里,四壁贴上花圈图案,室内放置十几个大花圈。中间桌子上堆满小花圈。求助者进入室内,呼吸加深加快,全身战采,手足无措。突然,哀乐声起,求助者想返身退出,但门窗关闭,无路可逃。求助者尽量躲避花圈,无奈房间狭小,大小花圈近在咫尺。求助者大汗淋漓,呼吸急促,喘息不止,跌坐在椅上。40分钟后,颤抖慢慢减轻,呼吸逐渐平稳,虽一脸疲惫,但如释重负。
第2 次治疗方法同前,但求助者几乎没有明显的情绪反应和植物神经反应。一年多的追踪观察表明,求助者已不再惧怕花圈。
注意事项
第一,从伦理的角度来说,要让求助者对冲击疗法有足够的了解,理解这种用于减轻焦虑的方法在治疗过程中会引起强烈的焦虑和恐惧情绪反应。经求助者同意,签订协议,方可采用此法。
第二,在冲击疗法实施过程中,求助者因无法忍受而提出中止治疗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咨询师若有求必应则会一事无成。治疗前的协议就是为了增加求助者的自我约束力,从而保证治疗进展顺利。尽管如此,如果求助者反复要求退出治疗,或者是家属提出取消治疗,经咨询师劝说无效时,治疗应立即停止。咨询师切不可以协议为凭,一意孤行。
第三,治疗中求助者若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应停止治疗,并对症处理。其一,通气过度综合症。早期呼吸深而快,随后因代偿作用,呼吸受抑制而变慢变浅,甚至呼吸暂停。通常伴有胸闷、口干、呢逆、心悸、四肢发麻、刺痛,严重者四肢抽搐。这是由于二氧化碳呼出过多引起了呼吸性碱中毒。此时应立即让求助者平卧,用一个纸袋罩于求助者口鼻,使其吸回呼出的二氧化碳。几分钟后,血二氧化碳浓度增高,症状即缓解。仍抽搐者可静注10 %葡萄糖酸钙10 毫升,并可输人含5 %二氧化碳的氧气。
其二,晕厥或休克。如果求助者在强烈的精神刺激下急速出现面色苍白、心跳过缓、脉搏微弱,甚至昏倒,称之为情绪性晕厥或神经源性休克。这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情况,属于急性反射性循环障碍,是由于血管活性物质如缓激肤、5-轻色胺等释放,导致周围血管扩张,微循环淤血,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所致。虽然目前认为这是一种可逆性的、一过性的低血压状态,有别于其他各种休克,但绝不可掉以轻心。处理应包括让求助者平卧、给予氨水刺激、吸氧及皮下注射0 . 1 % 肾上腺素0 . 5~l 毫升。 |